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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为官箴言·严以用权

添加时间:    2015-08-20

 

第25则  官不私亲  法不遗爱


【原文】

不多听,据法倚数② ,以观得失。无法之言,不听于耳;无法之劳,不图于功;无劳之亲,不任于官。官不私亲,法不遗爱,上下无事,惟法所在。

——战国慎到《慎子·君臣》

【注释】

①听:听从,接受。此处指听从亲近者之言。

②数:规则,道理。

③官:任官。

④法:执法。

【译文】

不听从亲近者之言,而是根据法律和规律,来判断是非得失。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话,都不入于耳;任何不符法律制度的劳作,都不计作事功;没有功劳的亲戚朋友,概不委其以官职。任用官员不偏囿于亲近之人,执行法律不将亲爱之人置于其外。上下之间,相安无事,只有实施法治才能实现。

【作者简介】

慎到,生卒年不详,即慎子,战国时期赵国邯郸(今河北邯郸)人。本学“黄老之术”,为法家重要代表人物。齐宣王、湣王时曾游学于稷下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著录《慎子》有42篇,后多失传,现存7篇及佚文数十条。

(摘自《中国古代为官箴言》,第61—62页,方志出版社2015年8月版。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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